在做管理时,不要想当然的以为 Ctx 已经传递了。还是会有很多不明确的信息。
如果你希望更多的人帮你去做事,需要传递足够做的 Ctx 出去。可能这些你过去觉得不重要的 Ctx,但对于那些不懂的同学来说,这就是必要的 Ctx。
如果只有一个任务,那你是 Boss ,最终会众叛亲离。但如果你给到的是一个完整的资料,那你会成为 Leader,领导别人去做成一件事, Empower 别人去做一件事。
受教。

在做管理时,不要想当然的以为 Ctx 已经传递了。还是会有很多不明确的信息。
如果你希望更多的人帮你去做事,需要传递足够做的 Ctx 出去。可能这些你过去觉得不重要的 Ctx,但对于那些不懂的同学来说,这就是必要的 Ctx。
如果只有一个任务,那你是 Boss ,最终会众叛亲离。但如果你给到的是一个完整的资料,那你会成为 Leader,领导别人去做成一件事, Empower 别人去做一件事。
受教。

总有人认为 Technical Writer 是写营销文档的,这里说明一下, Technical Writer 并不是写「营销文档」的,这是一种误读。
Technical Writer 实际上要负责的东西很多,比如用户文档、产品白皮书、产品设计文档等等,而不仅仅是所谓的「营销文档」。总体来说,Technical Writer 是为了帮助产品更加接近用户的一个角色,他需要能写代码,同时能写文档,能理解读者的需求,做读者和研发之间的润滑剂。
Technical Writer 的出现其实是有效的帮助研发同学降低了写文档的难度和压力的,研发同学可以写一个比较基础的版本,由 Technical Writer 来进行润色和内容的补齐,让用户更好的阅读和使用产品。就像我们去吐槽别人的文档写的烂一样,其他用户可能也会吐槽我们的文档比较烂,在这个中间,就是 Technical Writer 帮我们的文档变得更好。
不应当将二者对立起来,就像我们不应该将产品同学与研发同学对立起来一样。
Reference

在听「厂长来了」中关于「只二」奢侈品二手平台的一期,提到了他们提供的是「信任」,让我想起来了同样在二手领域的「链家」、二手车。
如果我们将三者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二手车刚好处在奢侈品和二手房中间。在奢侈品当中,只二帮助用户建立信任,维护信任,解决了奢侈品的二手流通问题;链家帮助用户建立了信任,解决了二手房的流通问题。为什么二手车这个领域行不通?
| 奢侈品二手 | 二手车 | 二手房 | |
| 体积 | 小 | 中 | 大 |
| 可移动性 | 大 | 中 | 无 |
| 头部企业 | 只二 | 瓜子二手车 | 链家 |
只二、链家、二手车等平台,其实核心要解决两个问题:1. 假货的问题:比如只二,你担心的是买到一个假包。平台解决了假货的问题,用户直接购买。2.假信息的问题:比如链家,保证了你看到的信息是真实的,不会出现你联系中介要看房,结果到了地方告诉你,这个没有了,去看另外的房子。
无论是只二也好,还是链家也好,都是解决了其中一个问题。
而二手车的问题就在于,二手车既存在假货的问题,也存在假信息的问题。难度被 double 了。
此外,二手车整个流程中,车贩子不仅仅是提供信息和货品验证,还提供了车辆整备的工作,通过批量的方式,来降低成本,提供更优质的整备能力。而二手车平台由于不希望有中间商参与,就绕过车贩子,但却没有接管整备的工作,实际上对于买车人来说,是牺牲了体验。

在我看来, Clubhouse 类应用很难挑战播客,但可以成为某个小众领域的产品,主要的原因如下:

在关于买房这点小事中,我提到,我的女朋友是老师。大家觉得,这才是你买房的底气。但确实,我从长期规划来看,选择老师是一个必然。
无论我们在互联网行业做的事是什么,但总体来说,都是一个偏高风险的事情。我们在通过高风险,去追求高回报。但一个家庭不能一味的追求高风险(同理,也不能一味追求稳定),所以,我为我的家庭设计的模型便是:我负责尽可能的拉高上限,做高回报的事情。而女朋友则负责保证底线,让这个家即使落到最差的地步,也不至于太差。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女朋友选择从事教师、公务员等传统行业。这样即使负责高风险的人出现了问题,也可以让这个家保持一个正常的水位线。
对于已经结婚的同学来说,如果不想买学区房,可以考虑劝一下配偶择业。
对了,我极度不赞成双方都是同一个行业的人,没有了风险对冲,一旦出现结构性风险,那对于整个家庭就是灭顶之灾(我朋友圈有飞行员,他身边都是机长空姐配,你想想去年疫情的时候,这种家庭要多么绝望…)

答:违法,但不一定算犯罪(受到刑事处罚)。首先,倒卖冰墩墩是有现成的行政处罚的案例的,因此,我们可以简单的得出结论「倒卖冰墩墩是违法的」。其次,有同学提到,中国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是不同的,海洋法系的特点是判例法,即参考现有的判例来形成法律。大陆法系的特点是以成文法为主,不承认判例法),不过,在售卖冰墩墩这件事当中,依然是违法的。原因是冰墩墩是一个特殊的商品,第一,冰墩墩是由奥委会团队设计并注册了商标。持有商标的商品是不能被随意售卖和使用的(此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冰墩墩除了是注册商标产品以外,还是奥运产品,根据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当然,除了这两条,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也可以被应用在倒卖冰墩墩这个 Case 当中。
答:这个事情要分开来看。如果单看价格波动,那么这个是正常的。毕竟咱们高中就学过「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但是,不意味着倒卖不违反其他的法规。比如,售卖显卡的时候,是否提供了发票。如果没有,涉嫌偷税漏税。此外,还有可能违反非法经营罪。所以我们简单来说的话,是不违法。但严格来算的话,其实是有可能违法的。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大部分时候我们只能选择「道德谴责」,毕竟,罗翔老师说过「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情况不够恶劣的情况下,即使是警察,也会推荐你通过调解,而非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答: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法律是存在「当事人」这个概念的。以倒卖显卡为例,除非数额巨大,到了影响市场的层面(怎么算影响市场依然没有定义),不然是没办法提起公诉的。而在民法当中,主要是以当事人为主来提起诉讼的。虽然有「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但在实际执行层面上,这个可能并不好操作。比如,你是买显卡的,你怎么起诉他的非法经营罪呢?刑法一般是公诉,除非有特别恶劣的情况,在量没到之前,一般不会发起公诉。
我上面说的可能都是错的。毕竟我不是法学生。在真实的应用场景下,上述的内容可能都有漏洞。

看公众号主回复的读者的评论的内容,很大程度上解答了我为什么会这么焦虑、这么折腾自己。
读者如此评论:我不想努力,就是想躺平,可以么?
号主回复:当然可以,只是你如今走的路,以后你的孩子也要重新再走一次。
我选择努力、选择拼搏、选择折腾,因为我不希望下一代再这么折腾。 但同时,我也享受生活,所以我在可接受范围内努力拼搏。不把自己逼到毫无退路的时刻。

大部分工作赚钱的速度都是先慢后快,而且越来越快。这是符合规律的,前期你的技术不够成熟,做事效率低,自然很难更高效的赚钱,但随着你的工作效率越来越高,也就可以更高效的赚钱,赚更多的钱。
所以,前期不要太着急赚钱,赚钱的事情,都在后面。

当你和一小部分年轻人合作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些年轻人会有一些问题:
同样的问题可能也会出现在我和「老人」的沟通过程中,如何规避这个问题?

做事认真与否,其实是非常明确的。对于业内人士来说,你这做的事情的工作量有多少,一目了然。即使在技术细节上不懂,但你所花费的时间、对于细节的打磨,是很轻松的可以看出来的。
而细节,会让读者、 听众、观众对你满意。可能你技不如人, 很难获得别人的认可,但你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值得他人的赞许。
有没有花费了精力也做不好的呢?有的,但其实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