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 GGV 的 Lily 一起录了两期播客,将它分享在这里,以饕博客读者


最近和 GGV 的 Lily 一起录了两期播客,将它分享在这里,以饕博客读者
很多人很喜欢让别人推荐书单,殊不知,书单的推荐是一个比较低效的行为。
原因很简单,因为每个人面对的问题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能够提供帮助的书也不同。很难有人说,某一个书单能帮你解决所有的问题。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选择某个领域的某一本书作为起点,从这本书的参考文献中来分析出适合自己的书单,这样会更加的高效,也更适合你自己。
昨天,我的 imToken 提醒我,可以领取 ENS 空投了。
想起来两年前在老王的带领下,我也配置了 ENS ,就点击进去看了看,发现确实可以领空投,就把我的账号可以领的 ENS 都给领了。
领完以后,imToken 马上就提醒我了 —— 当前的 ENS 值 10000 块钱。
震惊!白捡的10000块钱!
于是乎,采用 3:1 的比例,将其中 75% 的 ENS 通过 imToken 内置的 Tokenlon 换成了 ETH ,剩下的 25% 留着让他慢慢涨。
要是能涨的特别厉害,就赚了。没涨那么多,也可以接受,毕竟落袋为安了一部分。
我关注到了 Semi Design 在发布的前一天,突然骤增了 1.5K star。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不太正常的数据,因此,便觉得,应该有个工具,可以做。
用户打开应用,然后输入项目地址,点击后开始分析,数据分析完成后,可以提取结果。
提取结果后,可以按照 邮箱域、公司、原创项目的数量、Follower 数量、注册时间、是否设置了个人网站等信息作为维度进行筛选,并在筛选完成后,展示相应的比重。
这个工具并不能直接评判谁是 fake user,但可以帮助你更好的按照你心目中的标准进行筛选。
当然,也可以进一步收集大家筛选的习惯,筛选出那些可能是 fake user 的习惯,并提供给用户进行参考。
{
repository(owner: "arco-design", name: "arco-design") {
stargazers(first: 100 ) {
pageInfo {
endCursor
hasNextPage
hasPreviousPage
startCursor
}
edges {
starredAt
node {
email
name
company
repositories(first:100, isFork: false) {
totalCount
}
createdAt
updatedAt
twitterUsername
websiteUrl
followers(first: 0) {
totalCount
}
following(first: 0) {
totalCount
}
}
}
}
}
}
Code language: JavaScript (javascript)
抖音广告中有不少是游戏类的广告,里面经常会有一些极其简单的计算游戏,比如什么“我功夫特牛”之类的。
而在这些简单的游戏的广告中,他的设计非常有意思。和其他 3A 大作的设计不同,这类游戏往往是你会发现,他会故意算错结果,让玩家失败。
从而激发观众的“这都行,垃圾,我可以更好”的心态,激励用户去下载游戏。
很有意思。
曾经的我,对于电子产品有极度的热爱,出了新品,会想尽办法尝试。
可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是当年的自己了。现在的我,拿到新手机不会再兴奋的去尝试各种新功能;拿到新的设备不会兴冲冲的给朋友看。
现在的我,拿到一个设备,平淡无奇,看一眼“哦,就这样“,就结束了。
真的老了。
这两天在研究 Twitter 的增长。在想有没有可能做一个开源的 Twitter 用户数据分析工具。奈何暂时没空,所以先把灵感记录下来。
gh-pages
分支,然后可以默认访问。前几天,宋冬野在微博上发了一张长图,大意是,自己跑去参加活动,结果被人举报,不让他参加。断了他自己的财路,希望大家能给他一个活路。
后来有不少自媒体提到:“给了你一次机会,谁来给哪些逝去的缉毒警一个机会呢?“
我倒是觉得,这个问题,大家都过于看重了毒品,却忘记了到底谁才能评判一个人的罪。
我们常言,警察是只有执行权,没有司法权的。也就是说,警察只能陈述事实的真相是什么,而不能评判一个人是否有罪。所以警察永远说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法院才能判定一个人是罪犯。
但当这些事情变成“民意”后,大家却觉得这个事情,理所当然,但普通人和个体不应当拥有司法权。不然,便是滥用私刑。这便是我们在遭遇事情后,我们不应自行处理,而是应当将其交给法律。即使可能在我们看来,法律可能并不足以惩戒这个“罪犯”。
回到宋冬野的这个事情身上,这个点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当初司法机构给出的判决是“禁演三年”而非“终生禁演“,而宋冬野也在遵循来自法律的判决,三年禁演。那么三年后,我们作为看客,就应当放下我们内心的不适,去接受这个事实。
而普通民众的举报,也很正常,因为大家并不懂法,所以觉得“为什么吸毒的人可以出来公演”,所以举报。但执法机关却去强制禁演,甚至在社交媒体上禁言,就有点“滥用职权”的意思了。
毕竟,在这个事情上,作为主要人员的宋冬野除了三年前的判决以外,是再无其他过错的。而禁演的三年,就是为了偿还他的过错。我们始终以一个人过去的错误来惩罚他,便忘记了,刑罚除了“惩戒罪犯”以外,还有“教育罪犯”,希望其不要再次犯错。如果一个人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被惩戒,那他如何从中学到呢?毕竟被惩戒的原因可能都是不存在的。
倘若我们认为“无法给缉毒警一个机会”,我们应当做的是,在一开始,就直接终身禁演,而非在法律作出判决之后,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践踏法律。
当然,我想,当初之所以没有给终身禁演,司法机关也在考虑是否量刑过重的问题。应当让法律发挥其应有的效力,而不是仅仅凭民意。
回到宋冬野本身,我倒是觉得,司法机关应该尽可能的增加毒品相关的量刑,比如,直接所有的艺人涉毒终身禁演,那对于每一个娱乐圈人士,可能都会在吸毒之前,认真思考一下。
我养了三只猫,朋友笑称,我以后一定是四年抱三个娃。
但对于我来说,不是这样的。虽然他们只是猫,不是人,但依然是我的亲人,我如同孩子一般看他们。和我亲生孩子的区别,只有一个需要上学,一个不需要上学的区别。
孩子生病了,我很紧张;猫生病了,我一样紧张;
孩子生病了,该做的检查,能做的起的就做。实在做不起的就算了。猫生病一样的待遇。
对我来说,猫并不是一个宠物,而是一个生孩子/养孩子的前置训练。但并不意味着前置训练,我就可以置猫的生命而不顾。我会努力的让他们可以过的更好。享受美好的猫生。
但是,养猫也让我思考,生几个孩子才是最好的,目前来看,我的答案是 : 1 个。猫生病我尚且很难,更何况是人呢?
绝大多数的人,提起自由职业者,都会不断的宣传自由职业者的好处(比如我也是这样的),但确实很少有人会提及自由职业者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写一篇文章,来说明自由职业者的问题。
对于绝大多数行业来说,自由职业都意味着收入锐减。即使你是软件工程师,也不可避免的会遇见收入减少的问题。
这个锐减大概是什么情况呢?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可能你在企业内的收入,会是你自由职业收入的 2-3 倍。
所以,对于很多已经工作的人来说,自由职业并不是一个靠谱的方案,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房贷、车贷等已经背上的杠杆,无法轻易的抹去,如果他们选择了自由职业很有可能会带来无法还贷,致使资金链断裂,房产等被收回。
这也是很多时候我们发现,自由职业者往往是年轻人的选择,因为无贷一身轻。
这个点其实是比较有争议的,因为如果你自由职业了大概率回不去坐班的生活,但如果你还有可能回去坐班上班,那么这个就是给你看的。
自由职业和职场的发展的一个很大的不同便是是否有明确的进阶路线,很显然,自由职业属于没有进阶路线,完全自由自主的。
你的发展可能是全方面的,但是不均衡的。对于需要一个螺丝钉的大企业来说,可能无法找到那个适合你的位置。
当然,如果你始终在自由职业的路上走,那么这是一个不需要你考虑的问题,因为自由职业的路是一个没有常规升级方案的路。从某种意义上,你和创业没什么区别。
如果你是一个很宅的人(比如像我一样,一周可能都不出门一次),那么意味着你很有可能会和社会隔绝。
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
唐代诗人太上隐者的《答人》
你需要给自己找一些事情去做,主动去与社会沟通、接轨。比如参与到一些社会活动之类的,以获得明确的时间感、界限感。
毕竟,对于你来说,周一和周日没有区别,都是一样的。你可以尽情享受自由的逛街、自由的出游,但同样的,也要忍受一个人出去玩的孤独,因为所有的朋友都在上班。
我们常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辈子最大的杠杆就是你在买首套房的时候,可以用30%的资金,撬起 100% 的资产。
自由职业的话,因为收入不稳定,给自己上杠杆是一个不太保险的手段,选择一些杠杠没有那么高的投资方式,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自由职业者,因为职业的原因,可以生活在一些成本更低的地方,来实现地理套利。但同样的,也会因为你的收入低,不得不生活在一些成本更低的地方。
你通过降低生活成本、降低生活满意度,获得一个更加自由的生活。
孰轻孰重,自己判断吧。
自由职业并不是全都是好的方面,同样也有坏的方面,我能给出的建议就是这些,你在做出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再作出最后的决定。